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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工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资格培训报名通知
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和《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的规定,国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资质许可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在一级、二级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中的操作人员应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特有工种建(构)建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虽然上海自2003年起就在全国率先进行了该项目的考试,但公安部129号令颁布实施后,检测维保单位资质申请时,消防部门只认可由公安部消防局盖章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目前上海市人社局颁发的证书属于地方通用工种,可用于日常消控室值班,但维保资质申办时将不会被接收。
上海地区于2014年由原上海市消防学校举办过三期特有工种项目的培训,但因鉴定站审批等原因,之后数年至今培训工作未能持续。
作为军队停止有偿服务、市消防学校停办后消防局审批的首家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上海南方消防职业培训中心,经与中国消防协会、上海市消防协会等多方协调,于近日获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资格培训资质。
根据目前检测维保单位临时资质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的情况,为确保2018年正式资质办理能顺利进行,中心决定开办一期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资格培训班。
请贵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由于全国理论统考定于6月24日(每季度一次),为能参加最近的此次考试,故培训开班时间非常紧张。
现初定6月初开班(5月31截止、端午假日不休),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共200课时,理论上课地点定于人民广场附近的上海市工人文化宫(西藏中路120号),具体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机构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2、年龄:18至55周岁之间。
三、培训费用
教材费、培训费、鉴定费等共计2900元/人,使用支票支付的,台头为“上海南方消防职
上海南方消防职业培训中心31001930611050037971建设银行上海江海路支行
业培训中心”。
备注:(培训机构银行帐号: )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奉贤区金海公路1611弄115号上海南方消防职业培训中心
2、网上报名
登录www.nfxfxx.com网址,点“培训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人员信息
后台汇总后于5月31日在西藏中路120号办理现场收费及注册手续
3、传真报名
将通知附表填写完整后传真至37195907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是公安部129号令发布后,本市举办的第四期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培训(前三期为原市消防学校举办),考虑考试政策的不确定性,请尽快派员报名。
2、鉴于特有工种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理论统考和技能鉴定有一定的难度,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3、联系电话:13761781119 联系人:王迅老师。
此通知
上海南方消防职业培训中心
2017年5月23日
附表(可自制,传真至37195907)
单位全称 | |||
联 系 人 | 联系手机 | ||
参训人员信息 | |||
序 号 | 姓 名 | 学 历 | 工作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