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6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104号,自2016年4月1日起,本市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补贴标准将进行调整,对应的,培训中心亦将根据文件精神进行收费价格的同步调整,具体为:
通知发出之前即2016年3月31日前,已经办理付费报名手续的,仍按原标准执行,2016年4月1日起,再进行报名的按此标准执行。
同时,学员持本人身份证至职介(社保)中心办理论培训补贴卡和培训项目登记的,国家补贴的标准也按此执行。
中心官方微信前期预告5月1日起调价的,因今年市文件下发时间较早,故以上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相互转告。